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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7章選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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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她伺候哥嫂不是應該的?難道還讓我們這些客人動手啊。”

楊雄理直氣壯道。在家裏的時候,就是他爸媽和楊雪動手幹活。從小到大,楊雪都得伺候他這個做哥哥的。

楊雪低著頭拉了拉姚新華,“算了,沒事,他們是客人。”

這些年她也習慣了,也沒覺得什麽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姚新華見她這任勞任怨的樣子,心裏的氣更是不打一處來。他不在家的時候,看來她沒少被人使喚呢。這還都成習慣了。

“他們是哪門子的客人,客人能在人家家裏住這麽長時間,白吃白喝還挑剔,還把我媽都給氣走了。”

為了這事情,他都不管給姚芳打電話呢。他沒那個臉面!

陳紅哼了一聲,“你們家老太太自己走的,關我們什麽事情。我們怎麽說也是楊雪的大哥大嫂,我這肚子裏還是她的親侄子呢。怎麽,你就是這麽對待她娘家人的?還說什麽對楊雪好,楊雪當年找了你,真是瞎了眼了,與其這樣,還不如和孫亮在一起呢。人家好歹也是個知識分子。

“陳紅,你別瞎說。”楊雪急的臉都白了。

陳紅道,“怎麽就不能說了,當初你和孫亮本來就是一對,要不是他先回城了,還輪得到他姚新華這個泥腿子?”

話裏話外的半句不提她當年如何的趁機詆毀楊雪的名聲,讓楊雪沒有辦法,選擇嫁給了姚新華。

聽到孫亮的名字的時候,姚新華的臉色已經是一片鐵青了。又見楊雪臉色蒼白的樣子,心裏更是一片醋意,他看著楊雪,“你嫁給我後悔了?”

“沒有,新華你聽我說,我和他沒什麽了。”

陳紅笑,“你說沒什麽就沒什麽啊,當年你們在一起的時候,摟摟抱抱的我看也沒少。”

姚新華緊緊的握著拳頭。

楊雪急的滿頭大汗,當年她和孫亮處對象的時候,兩情相悅,親密的動作自然也是有的。原本她都忘了,誰知道陳紅竟然當著姚新華的面提起來了,她羞怒道,“陳紅,你別再瞎說了。”

“是不是瞎說你自己清楚。你也不用著急,就算你是個破鞋,配他這個泥腿子還是很配的。”

婊子配狗,天長地久。

陳紅心裏暗笑。

“滾!”姚新華氣的臉紅脖子粗,眼睛瞪的老大,指著大門口大喊道。

陳紅以為他要打人,嚇了一跳,躲在楊雄背後,“怎麽,被人說道痛處了,就趕人了。我們住進來了,就不會走。”

姚新華陰沈道,“行, 你們不走,我這就去找公安來,看看你們走不走。這房子的名字還是我姚新華呢。還不是你們老楊家人的房子。”

楊雄被他這麽奚落,頓時看向了楊雪,“雪,你這丫頭怎麽不說話呢。你男人都趕你哥嫂子走了,你還不吭聲啊。等我回家和爸媽說,看他們還認不認你這個白眼狼。”

楊雪心裏難受的看著姚新華,“新華,他們是我的哥嫂。”

姚新華見她還維護這兩個無賴,頓時氣不打一處來,“你還護著他們。你把他們當哥嫂,他們可不把當親人看。我看壓根就不當人看。”

“新華,你別說了。”

楊雪泣不成聲道。她只是想和家裏人好好的相處。不管家人對她怎麽樣,她總算是有個娘家。

姚新華見她這樣子,又憐又氣,又是恨鐵不成鋼。

又見楊雄和陳紅得意的站在邊上,一副看戲的樣子,再看看這個烏煙瘴氣的家,頓時覺得這裏像個黑洞一樣的讓他覺得害怕和壓抑。

他緊了緊拳頭,“我和楊家人,你只能選一邊。如果你選他們,咱們就離婚吧。”

姚新華聲音低沈而堅定。隱隱帶著發顫的調子。

楊雪猛然擡頭看著他,“你要和我離婚?”

“不是我要和你離婚,而是你自己選擇。是他們還是我。楊雪,我受夠了,真的受夠了。我從來沒和你說過,我第一次上你們家的門遭遇的事情。你爸媽連門也不讓我進,就在大門外,用那些難聽的話侮辱我。你的哥嫂在旁邊嘲笑我,鄰居們對我指指點點。說我是癩蛤蟆吃天鵝肉。我是癩蛤蟆,可我也有尊嚴。我那天離開的時候,幾說過,一定要出人頭地,讓你過上好日子,讓別人再也不能笑咱們。後來我們日子過好了,你娘家人貼上來了,我看在你的面上,將那些事情都壓下去,我想忘記。我希望你能幸福。可現在我真是忍不了了。楊雪,這些日子我過的什麽日子,你都看到了。我媽都被排擠走了,你像老媽子一樣的伺候他們。我,我還得給他們買補品!”

他說著猛的看向桌上的麥乳精,大步走過去將東西狠狠的砸到地上。

“哎喲,真是浪費的東西啊。”陳紅看著自己的麥乳精被砸掉了,頓時肉疼的大叫。

姚新華用腳踩了踩,“這是我買的東西,我愛怎麽樣就怎麽樣。這家,你們愛住就住,一個星期後我就回來,到時候你們不走,我就找公安同志來請你們出去。我說到做到。”

他狠狠的瞪了眼楊雄兩口子,見他們被瞪的心虛之後,又回頭看著臉色蒼白的楊雪,深深的看了她一眼,“我先走了。”

說完轉身大步離去。

楊雪下意識的去追,可走了兩步,步子卻邁不動了。

姚新華要和她離婚,他不要她了。

以前對她的承諾,說會照顧她一輩子,寵她一輩子的承諾,全都沒了。

姚新華一個人在外面走著,覺得心裏特別的累,比以前過苦日子的時候還要累。

他都不明白自己是怎麽走到現在這一步的。明明日子越過越好了。楊雪考上大學了,他有錢了,也買房子了。連戶口都弄城裏來了。

以後他姚新華就算是真正的出人頭地了。可怎麽就過的比以前還要憋屈呢。

三天後,首都火車站。

姚芳穿著一件長風衣外套紮著花苞頭,看起來十分的時尚靚麗。這種穿著在這個時候還是有些特立獨行的,不過卻很好看,引得路人不少目光。

姚芳倒是沒在意這些目光。

之前在軍區裏,她也不好穿的太過,所以打扮的都很平常,很有這個年代的特色。現在她自己都在服裝廠上班了,自然是想怎麽穿就怎麽穿。要穿的好看漂亮,這樣那些顧客們才能相信她的服裝和包都是有品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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